教师培训学习制度

教师培训学习制度

为保证教师的教育教学思想观念跟上时代的步伐,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制定培训学习制度如下:

(1)、新教师培训。

内容:师德师风、教育法规、班主任工作、以及备课、上课、撰写教案等。

形式:指定有经验的老师为其指导老师,手把手地教,使其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

(2)、教师岗位培训。

人员:全体教师。

时间:在假期继续教育时间,平常校本培训时间,以及教研活动时间。

形式:有集中培训、基本功竞赛、说课讲课、论文评选以及教案竞赛等。

(3)、骨干教师培训。

人员:通过各种竞赛选拔出中青年骨干教师。

目标:在1——2年培养成为镇的学科带头人或骨干力量。

方式:由教研室和学校负责,主要通过公开课、教育教学科研等方式进行培训。

(4)、新课程培训。

目标: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对教师发展的需要,着重树立实验教师的现代教育观、现代课程观、现代教学观,具有课程意识、学生意识、开放意识、问题意识。

人员:课改实验年级的老师,

原则:“先培训再上岗,不培训不上岗”。

时间:在每学年暑期教师继续教育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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