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N管理程序

目的

为使本公司所有图面技术资料及制程参数变更信息能迅速正确传达到相关部门,以确保各部门及客户能及时获得有效最新相关信息。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工程资料变更及制程参数变更之作业。

3 权责

3.1市场部:负责工程资料变更的申请;

3.2研发中心工艺组:负责工程资料及制程参数的确认;

3.3品质部:负责工程资料变更之确认以及控制。

4 定义(无)

5 流程图:见第四页

6 内容

6.1变更申请

6.1.1当基于客户要求、内部品质改善、工程试验、物料规格改变及降低成本,需要涉及到订单产品的工程资料变更或制程参数变更时,由要求变更部门填写《工程变更申请单》向研发中心MI组申请变更。

6.2变更审核

6.2.1 研发中心MI组接到《工程变更申请单》后,对变更内容之可行性进行审核,品质部对变更内容评估确认,时间不超过两个工作日;

6.2.2凡变更涉及新材料、工程资料、工艺参数、生产地点变更,客户原始设计或客户产品规格、包装方式都须由市场部或研发中心MI组向客户报告;如变更相关索尼、达研等客户产品时,品质部填写《变更管理联络书》,由市场部提前3周知会索尼、达研等客户,并由研发中心MI组重新做样经客户书面同意后,方可核准变更;

6.2.3《工程变更申请单》经MI组审核通过后,MI组编写《工程变更通知书ECN》交研发中心经理核准、品质部确认后发放,对应部门执行变更。

6.3变更通知

6.3.1永久变更:对于工程资料变更申请核准后由研发中心MI组负责依变更型号修改工单,并将工单原本交至品质部,品质部文控中心负责回收旧资料,发放新资料。

6.3.2临时变更:对于品质改善,工艺试验等临时性的制程参数变更经核准后,由研发中心工艺组以发文形式至品质部,品质文控中心负责知会相关部门,临时变更(有效期三个月)过期后自行失效,由临时变更而产生的永久变更,由研发中心工艺组负责修改工单或相关作业指示,并由品质部文控中心将新资料发放给相关部门及回收旧资料。

6.4变更执行:各单位接到工程变更发文或修改的工单后按变更后要求执行

6.4.1针对客户要求在生产过程中变更之情形,由市场部确定具体可变更之数量,并书面知会客户和公司内部相关部门;

6.4.2研发中心MI组《工程变更通知书ECN》确认后,1个工作日(8小时)内将变更前之旧版工程资料回收处理,同时新的变更后工程资料发放到现场使用,针对客户在生产过程中提出变更且已投料之FPC仍需按变更前资料继续生产之情形,变更前之资料在此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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