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0档案信息网络传播面临的法律困境及对策{兰台世界]
2013年国家档案局科研课题、档案管理,档案理论,档案学习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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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王素娟
摘
谢海洋
要本文就《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两部法规对档案信息网络传播所产生的影响做了深
层次分析的同时,对档案信息网络传播如何走出困境提出几点建议。
关键词档案信息网络传播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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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
如今,随着众多档案网站的建立,档案信息的网络传播已成为由于网络信息传播的复杂性,如何档案信息传播的一个重要方面。
档案机构和档案用户之间的关系,成为档案信息处理档案权利人、
网络传播亟待解决的问题。2006年7月1日,承载着众多权利人、网络服务提供商和广大网民的利益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正式实施。同时,为了顺应政府信息公开的大趋势,《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经2007年1月17日国务院第165次常两个条例的相继出台,务会议通过,也于2008年5月1日起实施。是我国规范信息网络传播行为的重要举措,它们对档案信息网络传播也必将产生重要的影响。
一、档案信息网络传播陷入法律困境
在档案现实工作中,某些权利人希望控制档案的利用范围,保护其隐私;而档案用户是要设法获取法定允许利用的档案信息;档案部门则是要力图在保护好档案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必然引起矛盾,再加上复杂的网络传需要。此三个主体相互作用,
播环境,使各主体维护自身利益更加困难。档案信息网络传播面临的法律困境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要求保护权利人的利益,使档必定是想获得案用户的利用受到制约。档案用户登陆档案网站,
法定允许利用的一切档案信息,档案馆也正在不断努力开发其所藏档案信息资源,以提高档案的利用率和档案馆在公众心目中的地位。从我国大多数档案部门的馆藏特点来看,虽然大部分的档案作品并不涉及知识产权问题,但仍有少部分档案,例如私人档案会涉及这一问题。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出台,保护了档案信息权利人的利益,同时势必会限制部分档案信息的传播利用,而且对于此种档案的信息网络传播权问题处理不好的话,必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数字档案馆的建设,也就必然会制约用户对档案的有效利用。
2.《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信息公开,使档案信息遭到非法网络是个大舞台,在此环境中,对于档案信息传利用的几率增大。
播的受众者很难控制。网络所特有的超链接功能及复制、下载各类信息方便等优势使得档案信息的自传播过程易如反掌,同时这种自传播不论在传播范围还是传播效率上都达到了传统方式难以企及的程度,只要是上升到数字平台上的档案信息,都可能被人肆意传播。例如,用户在利用档案馆提供的电子论坛、电子布告版等栏目开展信息交流时,会在短时间内对档案作品作频繁的、大量的摘录引用,此时往往就不会按照传统的版权法要求,随时指明出处,这样就难免会侵犯档案拥有者的版权。同时在网络环
境中,还存有档案信息被不合法窃取的潜在危险,这只是网络技术上的问题。如果被窃取的档案涉及的内容十分机密,那么就可在此,《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信息公开,则更能造成严重损失。
是把档案信息传播推向了一条更为曲折难走的深巷。因为,档案网站公开的档案信息越多,其信息遭到非法利用的几率就越大,档案网站权利人的权益也就越容易被侵犯。
3.档案信息网络传播所面临的法律困境。《信息网络传播权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这两部法规,使档案信息的网保护条例》
络传播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法律困境,这主要表现在:一方面,国家档案局是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机构,档案机构肩负着向公众进行信息公开的职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出台,更是强化了档案部门作为信息公开园地的地位。若是档案部门不将信息公布出来,不仅使大量档案信息不能够充分流通,而且从法律层面上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触犯公民的知情权。另一方讲,还会违反面,档案作品中许多是未发表过的,对传统的纸质档案信息进行数字化处理,虽然可以保护档案原件,但要将这些档案作品公开在网上传播,会侵害权利人的权利,所以档案馆在公开信息时必须要谨慎,否则很可能受到侵权的指控。另外,若是政府信息在公从更深层次来讲,档案信息开后遭到非法利用,其后果可能更糟。网络传播所面临的这种法律困境主要是由于信息“公开”与“保密”之间的矛盾。信息资源要达到最优配置,必须要以充分的公开与流通为前提,而当信息进行充分流通后,所有个体都共享此信息时,又必然会对信息资源的原始拥有者造成一定的损害。一般来说,公开的范围与保密的范围是成反比的,如何处理二者之间的关系,一直是一个相当棘手的问题。而我国目前出台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这两部法规正是我国在解决此问题上所做出的努力之一,不幸的是档案机构的特殊地位使其正处在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夹缝之中,既要为档案权利人保护好档案,又要为社会提供信息服务,最终使得档案机构在现实工作中如履薄冰,进退两难。
二、为档案信息网络传播走出困境提出的几点建议
1.档案信息资源的网络传播要以我国政府信息化建设为基准。档案信息资源是国家信息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档案部门的信息化已纳入国家信息化日程当中。电子政务是国家信息化的龙头,各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把档案网站建设纳入当地电子政务建设的规划当中。国外的档案信息资源建设的先进经验表明,电子政务是推动档案信息化建设的驱动力之一,档案网站不仅应该在形式上与政府网站保持统一,更重要的是加强文件和档案信息资源的
兰台世界21
2009.5下半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