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校园环境卫生由学校政教处具体负责管理。

二、校园环境卫生分区分块管理,并由专人负责,校园环境卫生共分四大块:教室卫生、分担区卫生、专用教室卫生、办公室卫生。教室卫生、分担区卫生责任人为各班班主任,专用教室卫生责任人为专业教师,办公室卫生责任人为各科室主任或组长。各责任人必须保障在学校正常工作日内与举行重大活动期间,责任区内无纸屑无污迹无死角,无乱扔乱画乱倒行为。

三、教室卫生、清洁区卫生坚持一日两扫, 学校值周教师定时组织检查。

四、定期大扫除制度。由学校政教处定期或大型活动前出具通知,举行全校大扫除,并由学校组织政教处联合检查。

五、随查制度。为加强学校环境卫生的管理,自本制度实施之日起,学校对各班教室卫生区、清洁责任区随时抽查,检查得分纳入各班的班级日常管理。

六、监督检举制度。发动学生监督检举乱扔乱画乱倒的不文明行为,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凡检举外班学生不文明行为一次,情节属实者,检举者与被检举者将给予奖分与罚分的处理。

七、值日长制度。值日长由六年级各班轮流担任,人数3人,轮值时间一星期,在轮值时间内,各值日长必须对校园内乱扔乱画乱倒的不文明行为进行监督,要制止,并登记在案,最后交政教处做出处理,对轮值值日长的班级,政教处要进行督察,并给出考核得分,得

你可能喜欢

  • 创卫工作记录
  •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 学校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 场所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 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 公司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 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 医院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