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复旦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形式审查要点
2013年度复旦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形式审查要点
特别注意:
一、科研助理、申请当年离休、卫生局基地等非我校在编人员如要申请201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需单独附由申请人、所属院系(所、附属医院)、人事处、科技处签订的四方协议(见附件2),落实项目如获批准后的具体条件保障。
二、正在博士后工作站内从事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需要由依托单位提供书面承诺,保证在获得项目资助后延长其在博士后工作站的期限至项目资助期满;或者是出站后继续留在依托单位从事科学研究(见附件3)。否则,自然科学基金委不受理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具体办理手续请与人事处博士后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656439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