堤围防护费缴纳标准000

堤围防护费

堤围防护费缴纳标准000

堤围防护费概念

广州市市区堤围防护费是为加强北江大堤及本市防洪工程的加固、维修和管理等建设资金的筹集而开征的一种规费(旧称“防洪费”)。

堤围防护费的纳费义务人

对水利部门管理的江、海堤防工程,其受益范围内的农户、农场、水产养殖、工商等企业和其他经营单位,具体包括:

(1)凡在广州市市区范围内的中央、省、市、区街的生产、经营单位,包括机关、部队、行政事业单位举办的经营企业,以及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外国企业均为堤防费的纳费义务人。

(2)党政机关、人民团体、部队、科研院(所)、公园、公共汽车、电车、医院、新闻、电视、广播、文化、体育系统等行政事业单位的营业收入或业务收入,如属应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简称“三税”)的收入,应按规定缴纳堤防费。

(3)除上述列举单位外,其他凡有增值税和营业税应税收入的单位,也属堤防费的征收范围。

堤围防护费的征收范围和征收标准

堤围防护费的征收范围和征收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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