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县质量技术监督局首问责任制度

施甸县质量技术监督局首问责任制度

施甸县质量技术监督局首问责任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施甸县质监局工作作风, 提高施甸县质监局公信力和执行力,提高行政效能、规范行政行为,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接受社会监督、树立质监局的良好形象,根据《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首问责任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施甸县质监局实行的首问责任制,是指服务对象或人民群众到施甸县质监局来访、办理相关事项或通过电话咨询、反映问题时,在岗接待或受理的首位工作人员认真解答、负责办理或引荐到相关部门的责任制度。

第二条 该首问责任制适用于施甸县质监局全体工作人员。施甸县质监局直接服务于社会的窗口单位的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公示姓名、职务、工作岗位、业务范围和投诉方式,以便服务对象了解工作人员的身份,接受监督。

第三条 首问责任制要以“首问负责,对口接待”为原则。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办事人员,负有为其服务的责任,严禁使用“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等语言敷衍搪塞或简单生硬地对待服务对象的请求和询问。属于业务办理事项的,首位业务受理人即为首问责任人。

第四条 各业务部门应当根据业务职能确定责任内容,实行登记制度,对来访人员的姓名、单位、时间、咨询或办理事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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