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书

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加强医院的消防管理,确保患者及医务人员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由医院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医院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各科室的负责人是本科室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二、科室要认真制定消防制度,做到措施得力、责任到人、任务明确、安全可靠。

三、科室所有人员均有责任和义务熟悉科室的消防设施和器材,保证其正常使用,并定期检查,做好保洁,使本部门每个员工都能熟练掌握消防设施、器材的摆放位置、数量、操作方法。无火灾情况下,任何员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动用消防设备、器材,因火情需要动用,用完后应及时放回原位,并报告院总务科。

四、各科室要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发现火险隐患和漏洞、要及时整改,防患于未然,病房做好异物清查工作,职责落实到人,确保无火种入病房。氧气筒要经常检查,放置室严禁带火种进入,严禁吸烟。

五、科室所有人员下班后都应认真检查门窗的关闭,电脑(特别是显示器)、医疗器械、及其它用电设备的电源断开情况。(需夜间正常运行的设备除外)同时,未经院内允许不准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准私拉电线,电瓶车充电器及时拔掉,以免引起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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