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葫芦品牌运营部工作管理暂行制度

宝葫芦品牌运营部工作管理暂行条列

为确保宝葫芦品牌运营部各工作人员工作效率、效果、效应,达成短期立竿见影的工作业绩,改变宝葫芦2012年11月、12月、2013年元月的淡季营销状况,特制定以下我部门工作管理暂行条列:

1、不迟到,不早退,一经发现,违反条列者扣工资20元每次;

2、个人无重要事情不得请假休假,2个月休假1次,最多修8天,前提是完成交代的工作任务,情况特殊者当月仅限休2天,违反条列者扣工资200元每次; 3、8小时行政班内,不得用电脑做与工作无关的个人事情,不得玩游戏,看电影,网络闲聊等,违反条列者扣工资20元每次(有工作任务须加班到规定时间,无加班费);

4、工作外出须报告工作内容、外出地点、外出时间起止,并请示批准,无论是园区还是市区;

5、每日须上交当天工作和旅游知识学习内容和结果(每天完成1G内存的电子版资料,并上交总监,内容无效则重做),每周须上交当周工作和旅游知识学习计划和结果,每月须上交当月工作和旅游知识学习计划和结果,不能完成者扣工资200元每次;

6、已经安排要求完成的工作必须做到一日一必,一事一清,不能完成者扣工资100元每次;

7、办公室卫生清洁(含垃圾桶垃圾外倒处理)及桌面文件整理每人轮流执勤1周,不能完成者扣工资10元每次。

8、品牌运营部各岗位工作职责及工作内容完成要求(各阶段工作未达标者扣工资50元每次)

1、部门总监工作职责(品牌、市场、营销、拓展):

1)负责品牌整体运作,包括但不限于市场拓展、跟踪、维护工作以及产品整体包装、行销项目考察、调研活动,编写旅游总体规划、旅游项目的策划等;

2)负责根据公司整体规划,制定合理的销售目标,并确保销售目标的落实达成。

3)负责根据公司产品定位制定品牌运营方案、策略并保证其有效实施;

4)全面负责经上级领导批准的本部门确认的景区市场营销、节庆活动、品牌宣传的策划及执行指导等相关管理工作;

5)制定景区的发展、营销战略,制定并组织完整的销售计划,分析把握行业发展状况,并制订景区各阶段品牌营销战略规划;

6)负责品牌营销团队建设和管理工作,包括销售人员管理、指导及激励等工作,制定适宜、可操作的绩效考核制度并确保有效执行;

7)制定全年销售费用预算,引导和控制景区销售工作的方向和进度;

8)组织部门开发多种销售渠道,分解销售任务指标、制定责任、费用评价办法,调整销售运营策略;

9)参与景区票务政策的制定与修订;

10)参与景区各类团体票及票务代理商的市场开发与维护;

11)参与票务预订、咨询及票务信息统计上报相关等工作;

12)2012—2013年江西全省旅游渠道下沉及网点细化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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