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锐德: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11-07-09
特锐德: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11-07-09
煤炭系统的大中型企业,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高速铁路国家重点项目及大型煤炭项目等,这些客户资信良好,但建设周期一般较长,公司回款周期相对较长,故随着公司业务持续成长,规模不断扩大,公司营运资金的需求也不断增长。
因此,为了满足公司业务持续发展的需要,缓解公司面临的流动资金需求压力,公司计划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5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解决公司部分流动资金需求。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每年可为公司减少潜在利息支出约人民币180万元,从而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三、相关承诺内容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本次以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已累计决议使用超募资金17,500万元,剩余超募资金20,428.30万元。公司将根据自身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围绕主业、合理规划,妥善安排其余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在实际使用超募资金前,将履行相应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使用超募资金事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网站刊登的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
五、专项说明
1、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5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详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网站刊登的相关信息。
2、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超募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