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品领用管理制度

办公用品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部门内部办公用品管理,使之即满足员工工作需要又杜绝铺张浪费,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餐饮娱乐部所有成员。

三.办公用品请购 :各成员应于每月25日根据自己工作需要编制下月的办公用品需求计划,由部门主管填写《物品需求计划申报表》交行政人力资源部。 各部门若需采购临时急需的办公用品,由部门主管填写《办公用品采购申请单》,并在备注栏内注明急需采购的原因,报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采购任务。

五.办公用品入库 办公用品入库前须进行验收,对于符合规定要求的,有部门办公用品管理人员登记入库;对不符合要求的,由管理人员负责与行政部门调换。

六.办公用品领用 :员工领用办公办公用品应填写《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 员工领用单价在人民币10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须经部门主管核准同意。

七.办公用品使用 严禁员工将办公用品带出公司挪作私用。 员工离职时应依《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所领办公用品一并退回(消耗品除外)。 凡属各部门或部门内员工共用的办公用品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公司员工应本着节约的原则使用办公用品。 办公用品若被人为损坏,应由责任人照价赔偿。

八.办公用品报废 非消耗性办公用品因使用时间过长需要报废注销时,使用人应提出办公用品报废申请,经部门主管审核,并报总经理同意后,到行政人力资源部办理报废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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