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控制条件案例
国大路以南、金城路以东、罗峰路以西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一、项目概况:
该地块位于国大路以南、金城路以东、罗峰路以西。规划用地面积约103452平方米。 详见规划控制图。
二、规划设计要求:
1、用地性质:商住用地;商业用地占规划总用地比例不超过5%。
2、容积率: 居住用地容积率≤1.5、商业用地容积率≤2.0;
3、建筑密度:≤20%;
4、住宅建筑限高:多高层混合。沿金城路、国大路、罗峰路必须设高层。
5、商业建筑限高:沿金城路商业建筑不低于4层。
6、建筑退后:该地块建筑退让地界线及相邻建筑的距离详见规划控制图。
7、出入口方位:规划允许该地块沿南侧支路设置一至两个机动车出入口。
8、停车场(库)
8.1、机动车停车位:住宅建筑按0.8个停车位/户,商业建筑按1.0个停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
8.2、建设地下停车场、库。地面停车率(该地块内居民汽车的停车位数量与居住户数的比率)不宜超过总停车位的10%,除满足以上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有关规范的规定。
9、绿地率:≥35%;
10、建筑间距:
10.1、多层条式住宅(面宽20米以上,含20米)与后面多层平行布置(指两栋住宅长边夹角不大于15度)时,最小间距不得小于前面建筑高度的1.55倍(地势不平时应将相邻建筑基地高差计算在内)。
10.2、多层点式住宅、多层住宅为其它布置时,需满足被遮挡住宅大寒日有效日照时间不少于3小时。
10.3、多层住宅双侧开窗最小间距不得小于9米。
10.4、所用间距计算以建筑外墙为准,有阳台的,则算至阳台外边缘(不计飘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