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案例集5

物业管理案例集5

管06-2刘泓

案例一:

某业主投诉因为房子存在质量问题:卫生间渗水、墙面有裂缝、门窗歪斜。找物业公司和开发商后,开发商只是简单修补裂缝,渗水和门窗歪斜还存在,这严重影响业主使用。因此,业主决定不支付物业公司的物业管理费

业主方:对于物业没有认真修护住宅这一行为决定拒绝交物业费

物业方:要求业主缴纳物业费

分析: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是业主的法定义务。业主不能以房子质量差为理由来逃避自己交纳物业管理费的法定义务。业主只要享受了物业管理服务,就应交纳管理费。从法律上讲,不交纳管理费,不仅损害了物业管理公司的合法权益,而且也严重地损害了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如果某业主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则物业管理公司可协助业主要求开发商维修房屋或赔偿经济损失,或协助业主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业主必须意识到维护合法权益必须用合法的方式、合法的手段来维护,法律绝对不能允许用非法的方式、非法的手段来维护合法权益。

案例二:

业主连某在其所住小区遛狗时,因潮湿地滑而摔倒在地,造成骨折住院一个多月,花费医药费2300元。李某认为其摔倒主要是因为地滑,因此物业公司应负担一定责任,物业公司应当补偿其医药费、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

业主方:要求物业公司赔偿医药费、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

物业方:拒绝赔偿业主损失并称业主受伤与物业方没有直接关系

分析:首先应该明确业主所交管理费中所含治安管理服务为公共区域的治安防范服务,而非业主家中的安全保障服务。因此,本案例中,物业管理公司是否应承担责任,应视具体情况。如果该小区公共区域治安隐患多,保安员不履行职责,而且又能证明这些因素与业主家中被盗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物业公司采取了多种防范措施,公共区域没有治安隐患,保安员尽职尽责,业主也找不到物业公司的不当之处。则物业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治安管理是物业管理最基本的内容。为了确保业主、住户的安全、规避不可预测风险,一方面物业管理公司应增加保安人员及保安巡逻次数,加大安全防范的力度。另一方面,物业管理公司最好购买公众责任险,将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的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

四、这个案例的责任归属适用于我国民法所规定的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三款规定:“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因此物业管理公司是否要负责赔偿的关键是看法律有没有规定要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在公共场所、道路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员应承担民事责任。同理,在本案例中,如果物业公司对地面潮湿既没有警示性标志又没有采取防范措施,则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否则就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

你可能喜欢

  • 物业管理服务
  • 物业服务案例
  • 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 物业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 物业管理案例分析
  • 物业管理实务案例分析
  • 物业工作流程图

物业管理案例集5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