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限度地减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甘肃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辖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事故分级

食品安全事件预警等级划分标准

(一)Ⅰ级(特大):一次死亡5人以上,或出现500人以上健康损害症状;

(二)Ⅱ级(重大):一次死亡3人以上、5人以下,或出现300人以上、500人以下健康损害症状,或在学校、幼儿园等公共餐饮场所和省、市州重要活动期间发生影响重大、危害严重的食品安全事件;

(三)Ⅲ级(较重):一次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或出现100人以上、300人以下的健康损害症状;

(四)Ⅳ级(一般):无人员死亡,一次出现50人以上、100人以下健康损害症状。

(四)适用范围

在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的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

你可能喜欢

  • 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 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
  • 临时施工方案
  • 施工组织设计
  • 生产表格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