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关于利用债券融资支持保障房建设的通知

发改委关于利用债券融资支持保障房建设的通知

(全文)

2011年06月27日 19:44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27日讯 国家发改委在其网站公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利用债券融资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引导更多社会资金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通知全文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利用债券融资

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加快建设保障性住房,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我国“十二五”时期改善民生的重点工程,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为如期完成“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建设3600万套保障性住房的任务,现就充分发挥企业债券融资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支持作用,引导更多社会资金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企业债券应优先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企业债券具有期限长、利率低的优势,是保障性住房项目市场融资的较好工具。为完成“十二五”规划提出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各地按《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进行规范后继续保留的投融资平台公司申请发行企业债券,募集资金应优先用于各地保障性住房建设。只有在满足当地保障性住房建设融资需求后,投融资平台公司才能发行企业债券用于当地其它项目的建设。

二、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和其他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进行保障性住房项目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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