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国家发改委令4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40号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五年十二月二日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

第一类 鼓励类

一、农林业

1. 粮食中低产田综合治理与稳产高产基本农田建设

2. 国家级农产品基地建设

3. 蔬菜、花卉无土栽培

4. 优质、高产、高效标准化栽培和养殖技术开发及应用

5. 重大病虫害及动物疾病防治

6. 农作物、家畜、家禽及水生动植物、野生动植物遗传工程及基因库建设 7. 动植物优良品种选育、繁育、保种和开发

8. 种(苗)脱毒技术开发及应用

9. 旱作节水农业、保护性耕作、生态农业建设、耕地质量建设以及新开耕地快速培肥技术开发

10.生态种(养)技术开发与应用

11.农用薄膜无污染降解技术及农田土壤重金属降解技术开发及应用

12.绿色无公害饲料及添加剂研究开发

13.内陆流域性大湖资源增殖保护工程

14.远洋渔业

15.奶牛养殖

16.牛羊胚胎(体内)及精液工厂化生产

17.农业克隆技术研发

18.耕地保养管理与土、肥、水速测技术开发

19.农、林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地、保护区建设以及种质资源收集、保存、鉴定、开发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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