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节镜诊疗技术感染管理规范

关节镜诊疗技术感染管理规范

1. 内镜室应认真贯彻和落实卫生部颁布的《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保证医疗安全。

2. 加强对从事内镜诊疗和内镜清洗消毒工作的医护人员的管理,定期进行相关的内镜清洗消毒和医院感染管理的相关知识培训,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3. 医护人员在诊疗过程中要认真执行标准的预防措施,注重自我防护,尤其是从事清洗消毒工作的人员必须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包括工作服、防渗透围裙、口罩、帽子、手套等。

4. 内镜及附件的清洗、消毒或灭菌程序必须严格按照卫生部《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的相关要求进行操作,切实保证消毒质量、同时加强监测与监督管理,避免由内镜引起的院内感染。

5、内镜及附件的清洗、消毒或者灭菌必须遵照以下原则:

(1)、凡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或者经外科切口进入人体无菌腔室的内镜及附件,如腹腔镜、关节镜、脑室镜、膀胱镜、宫腔镜等,必须灭菌。

(2)、凡穿破粘膜的内镜附件,如活检钳、高频电刀等,必须灭菌。

(3)、凡进入人体消化道、呼吸道等与粘膜接触的内镜,如喉镜、气管镜、支气管镜、胃镜、肠镜、乙状结肠镜、直肠镜等,应当按照《消毒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高水平消毒。

(4)、 使用过的內镜必须先用洗涤液彻底清洗后,再放在消毒液中进行浸泡消毒,内镜必须做到一人一用一消毒。

(5)、内镜附件的清洗必须严格按照能拆开的全部都要拆开洗的原则,清洗完后使其干燥,然后打包送供应室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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