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症医学科临床科室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责任壮

人民医院

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

责 任 状

(重症医学科)

根据卫生部和卫生厅《2013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精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医院负责人为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与各临床科室(病区)主任签订抗菌药物临床合理用药责任书,各临床科室(病区)负责人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直接责任人,须认真执行并落实各项制度和规定。

一、具体责任

(一)将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纳入对科室和个人的绩效考核,承担对全科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管责任,促进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水平提高。

(二)负责本科室(病区)医护人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及管理相关知识和规定培训工作,指导和培养医务人员的抗菌药物合理使用能力,提高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规范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有效遏制细菌耐药,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和用药安全。

(三)严格落实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严格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和执行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对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承担监管责任。

(四)认真完成省卫生厅和医院下达的各项用药指标:

1、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

2、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

3、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60DDD以下;

4、I类切口和介入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

5、住院患者外科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特殊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不超过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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