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社团成立登记

社团成立登记

需提交加盖社团会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申请书;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行业协会不须提交此材料;社会团体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关于变更事项的会议决议;填写《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变更登记表》。

变更分支机构负责人的,还需提交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负责人备案表》,并在该表“本人所在人事部门意见”一栏填写意见并盖章。

变更住所的,还需提交新住所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以上表格非行业协会均需提交一式三份,行业协会一式两份。

五、修改章程

(一)社团修改章程的程序

社会团体修改章程应当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1、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2、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3、行业协会的应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4、修改后的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二)社团修改章程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的材料

1、加盖会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申请报告;

2、加盖会章的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

3、修改后的章程草案(一式三份,加盖骑缝章);

4、章程修改说明;

5、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的文件(行业协会不需提交此材料);

6、填写《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

7、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以上表格非行业协会均需提交一式三份,行业协会一式两份。

三 注销登记

社团注销登记是社会团体因故需要终止时所应履行的法定程序。

社会团体应办理注销登记的情形包括: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自行解散;分立和合并;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一、社团分立时应当如何进行登记

如果原社会团体分立形成两个以上新的社会团体,原社会团体需要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新产生的社会团体则应办理成立登记手续;如果原社会团体继续存在,出现变更事项应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新成立的社会团体则应办理成立登记手续。

二、社会团体合并时应当如何进行登记

如果两个以上的社会团体合并以后形成一个新的社会团体,原来的社会团体均需办理注销手续,合并后的新社会团体办理成立登记手续;如果是一个或几个社会团体并入另一个社会团体中,接收方出现变更事项,应办理变更登记,被接收方均需办理注销登记。

三、社会团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完成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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