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草案)

阜新市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草案)

阜新市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和保障阜新市创业孵化基地的建设和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孵化基地是经确认的可为创业者提供企业经营场地以及帮助创业者融资、对创业人员免费提供创业培训、开业指导、项目推介、小额贷款、经营咨询、法律援助、创业社保补贴、创业服务补贴等“一条龙”公益性服务的实体。

第三条 孵化基地建设要坚持政府扶持、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充分挖掘社会资源,有效利用城乡各类园区、规模较大的各类闲置场地、厂房、楼宇等适合小企业聚集创业的场所,通过政府出资、民间资本投资、社会资本入股等多种形式投资建设孵化基地,为创业者和小企业提供生产、经营场地支持。

第四条 孵化基地按规定提供场地及跟踪服务的,政府给予孵化基地一定额度的孵化补贴。

第二章 功能

第五条 为孵化企业提供综合服务

(1)提供生产经营场地和基本办公条件,具有较完备的物业管理服务,有公用的会议室、培训教室和必要的网络信息系统等。

你可能喜欢

  • 创业孵化中心
  • 孵化器运营模式
  • 孵化基地项目
  • 孵化管理
  • 鸡蛋孵化
  • 孵化技术
  • Excel使用技巧大全(超

阜新市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草案)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