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大学关于加强教师参加社会实践锻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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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大学关于加强教师参加社会实践锻炼的

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师综合素质,增强教师对地方经济社会的了解,提升教师为社会经济建设服务水平,强化产学研结合,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

1、坚持立足疆内,统筹安排,辅之以疆外社会实践的“就近就地”原则。

2、坚持教育主体化、个性化原则。在社会实践锻炼的过程中, 要充分发挥教师的主体作用,注重教师个性化的倡导, 使他们以积极的姿态、强烈的自我发展意识参与社会实践。

二、基本内容

1、面向新疆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及农牧团场,参与生产实践活动、基层挂职锻炼、基层调研、支教等。

2、面向新疆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及农牧团场,结合所学专业,发挥技术特长,开展科技攻关、工程设计、科技成果推广、科技咨询和技术服务、技术合作和科学技术研究等。

按教学计划开展的教学实践、实习、采风,考察不列入教师社会实践的内容。

三、 适用范围和组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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