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定稿
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
您好!
孩子是家庭的未来,社会的希望。孩子的健康离不开您细心的呵护,更少不了党和政府全力推行的医疗保险政策的保障。为使家长对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更加清楚的认识,现将相关情况作如下介绍:
一、参保范围:城区学校所有在校学生。
二、保费标准:每人每年100元,个人缴纳10元,政府补助90元。其中残疾、享受低保待遇的学生可不缴费,交残疾证、低保证复印件到班主任处即可登记参保。
三、保险时限:2011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
四、缴费办法:向学校提供参保学生的身份证号,9月10日前到所在的学校参保缴费。
五、享受待遇:
1、住院费用报销。在一个学年年度内,参保学生发生的12万元以内的住院医疗费,扣除起付标准、全自付、部分自付、乙类药品先期自付额后,市内一级医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起付标准为100元,报销比例为90%;市内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80%;市内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00元,报销比例为70%。市外省内的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为200元,报销比例为85%;市外省内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400元,报销比例为75%;市外省内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800元,报销比例为65%。省外的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为200元,报销比例为80%;省外的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400元,报销比例为70%;省外的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800元,报销比例为60%。
2、门诊费用报销。参保学生在规定的门诊定点医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门诊费用按60%的比例报销,每人每年最高可报销200元。门诊统筹报账医院:有校医务室且系定点医疗机构的学校的在校学生,在所在学校医务室发生的门诊医疗费按规定报销;其余无校医务室或有校医务室但未定点的学校的在校学生,一小门诊定点医院为清溪卫生服务中心(高坪区中医院),其余城区学校学生门诊定点医院为白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五医院急救中心)。
六、如何就医:
参保学生看病务必到定点医院并携带本人户口本,入院后可与医保局或学校联系,我们和校方可协助您联系医疗费用报销事宜。如果您想更详细地了解政策,请拨打高坪区医疗保险管理局电话:3338132 、 3338148
敬告:10元换保障,党和政府提供了如此优惠的政策,请家长把握机会,不要因自己的失误让孩子失去医疗保险的关爱。
南充市高坪区医疗保险管理局
2011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