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生在岗培训工作学员责任书

乡村医生在岗培训工作学员责任书

高册乡村医生在岗培训

管理制度

根据《山东省乡村医生在岗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和《山东省乡村医生在岗培训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按照市、县卫生局的统一部署,组织乡村医生在岗培训。通过培训强化乡村医生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基本的中、西医适宜技术,提高对农村常见病、多发病、传染性疾病的诊断、应急处理能力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要求。为了切实达到以上目的,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培训责任书。

一、 由于乡村医生在岗培训时间长(分两期两年时间完成),内容多、知识面

广,因此按照《农村卫生人员培训管理办法》,凡是参加乡村医生在岗培训的人员,必须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从行动上积极配合,认真完成培训内容。

二、 参加培训人员必须服从培训点的管理,按时参加点名签到,点名不许迟到

早退、有事必须请假,凡迟到、早退一次罚款20元,旷课一次罚款50元,一年中累计迟到、早退、旷课、请假10次,取消培训资格并视为培训不合格。

三、 认真遵守课堂纪律,禁止大声喧哗、交头接耳,认真做好课堂笔记,以备

复习、检查时使用。

四、 爱护公共财物,如有损坏加倍赔偿。

五、 所有参加培训的乡村医生必须相互尊敬、相互爱护、不许吵闹打架,凡吵

闹打架一律罚款50元

六、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执行,因乡医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本人考试不

合格不能获得20学分,致使将来不能过渡到助理执业医师者,由其本人负全责。

注:本次培训分两期完成。第一期从现在起至2011年6月,第二期从2011年6月至2012年6月结束。每期结束后,由省卫生厅统一部署考核,其中日常学习情况占总成绩的10%,技能占20%,笔试占70%,本培训第一期考试合格者方有资格进入第二期培训,结束后考试合格可得20学分,至此才有资格过渡为助理执业医师。

高册卫生院

二零壹零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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