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面分部工程开工报告一标10下行文

监理组[2015]10 签发:丛新疆 关于第三师45团-镇东开发区公路工程第一合同段K6+000-K7+871路面底基层分部工程开工

申请报告的批复

新疆宏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项字【2015】04号《关于第三师45团-镇东开发区公路工程第一合同段K6+000-K7+871路面分部工程开工申请报告》已收悉,经监理组认真审查,施工单位人员、设备、材料、施工方案具备路面底基层分部工程开工条件,同意你单位路面底基层(K6+000-K7+871)分部工程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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