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东北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2009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规范东北大学网络教育学生学籍管理与学生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施 本办法由东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及各学习中心负责实施。

第二章 学籍注册

第三条 入学资格审核

1.报名参加东北大学网络教育学习的学生须经过入学资格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其报名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报读学历层次与所要求的应具备的最高学历的符合性;入学测试通过状态。

(1)报名信息完整性指:包括姓名、性别、证件号码等基本信息,原毕业院校、原毕业专业、原毕业时间、原毕业证编号、原毕业证书类型等原始学历信息是否填写完整无遗漏(含照片、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的电子图像信息的完整可用性)。

(2)报名信息准确性指:学生报名登记注册的所有信息须与实际应用的信息和使用的相关证件原件信息一致。

(3)报读学历层次与所要求的应具备的最高学历的符合性:申请参加东北大学网络教育高中起点学习的学生须持有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 技工学校、成人高中或成人中等专业学校等同等学历毕业证书;参加专科起点学习的学生须持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 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等高等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证书。 学生须对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持有的学历证书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4)入学测试通过状态指学生通过了学院组织的当前招生批次的入学测试,或符合相应的免考条件。

2.入学资格审核分为初审、复审和终审三个环节,分别由奥鹏及学习中心、学院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

学习中心在报名时审查学生证件原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学院审查学习中心录入平台的学生报名信息和证件扫描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学院上报的录取新生数据的真实有效性。入学资格审核的结果以终审结果为准。

第四条 录取

学院根据入学资格审核结果进行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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