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整理、建档工作基本要求

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

学士学位授权评建材料整理、建档工作基本要求

为确保我院学士学位授权评建工作统一、有序、高效地进行,使各类评建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建档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要求。

一、材料分类

评建材料主要指支撑“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学科(专业)评审指标体系”某个观测点所需的各类佐证材料和支撑材料,如各类数据统计、图表说明、名册、人事档案、各类证书等。

(一)、评估材料分为学院层面材料及院系本科专业材料,其中学院层面材料由各职能部门和各教学系部负责整理提供,学院迎评办材料组负责统一归档;院系本科专业材料由专业所在系负责收集、整理、归档。

(二)、按评估材料的形成过程,可以分为原始档案材料、新建档案材料及评估工作材料(评估过程中的工作材料)。

(三)、按材料形式,可以分为文字类、原件类、综述类、表格类材料。

二、材料格式要求

(一)、各类原始材料(如管理文件、制度,会议记录、纪要,历年工作安排、总结等)一般应采用原件,以体现材料的真实性。原件类材料的纸张大小不必完全统一。

(二)、新建文字材料均采用WORD文档格式,具体格式要求见附件。

(三)、所有的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

(四)、文件、资料中如有附件,应在正文后标识“附件”,并标明附件名称,对于数量较多不便统一分装的背景材料应标明保存地点(如试卷、论文等)。凡正式文件、材料必须落款并加盖公章,需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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